日前,中昊光明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被辽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认定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这是光明院继2010年获得大连市企业技术中心后,又获省级认定。
近几年,光明院充分发挥近50年积淀的技术优势,企业领导高度重视技术中心工作,不断完善良好的经营机制,加大科研技术开发投入力度,注重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其技术中心的研究开发条件已逐步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此次被认定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将进一步推进中昊光明院有限公司电子气体技术的研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实施等能力的建设,为加大光明院自身发展,促进行业的技术进步起到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