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工信部和中国石化联合会在北京举行了石油和化工行业重点耗能产品2011年度能效领跑者标杆企业发布会。首批试行能效领跑者发布制度的产品包括合成氨、甲醇、磷酸二铵、硫酸、电石、烧碱、聚氯乙烯、纯碱、黄磷和轮胎等10个产品。42家企业成为2011年度行业能效领跑者标杆企业。其中,根据吨氨综合能耗指标,河南骏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被评为以无烟煤为原料生产合成氨的标杆企业。
2011年9月,国务院发布了《“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明确提出“要研究确定高耗能产品和终端用能产品的能效先进水平,制定‘领跑者’能效标准,明确实施时限”。
能效领跑者制度的主要内容是确立行业标杆,要求全行业的企业都努力去达到这个能效标准,从而提高整个行业的能效水平。
从行业能效领跑者、平均水平和落后者三者指标对比情况看,目前我国石油和化工行业平均能效水平与领跑者的差距普遍在10%至30%之间,差距最大的行业超过40%。落后者能效水平与领跑者的差距则在50%以上,差距最大的行业达到120%。也就是说,同样生产1吨产品,落后企业消耗的能源是领跑者的2.2倍,多消耗了120%。对于此次公布的10个产品,以现有产量计算,如果2015年行业平均水平能够达到2011年能效领跑者水平,则可以实现每年约2100万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可见行业节能空间巨大,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任重道远。
能效领跑者制度起源于日本,是指把生产某一产品能耗最低的企业确定为行业标杆,引领其他企业努力达到标杆企业的能耗水平,这一标杆企业被称为能效领跑者,政府部门给予能效领跑者和达标企业以财政补贴、税收优惠、荣誉表彰等多方面的奖励,对于未达标的企业,则采取警告、公告、命令、罚款等措施,从而促进全行业的节能工作,提高全行业的能效水平。